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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的皇帝約15.4萬字全集最新列表_最新章節全文免費閱讀_高陽

時間:2017-04-19 12:43 /軍事小說 / 編輯:杜家
熱門小說《清朝的皇帝》是高陽最新寫的一本古代古色古香、歷史、經史子集風格的小說,故事中的主角是董小宛,袁崇煥,端敬,書中主要講述了:與此同時,塞桑之女,吳克善之酶,亦即孝端的侄女,為太宗納為妃,即孝莊&#...

清朝的皇帝

作品年代: 古代

閱讀指數:10分

作品歸屬:男頻

《清朝的皇帝》線上閱讀

《清朝的皇帝》章節

與此同時,塞桑之女,吳克善之,亦即孝端的侄女,為太宗納為妃,即孝莊。崇德元年,建五宮,孝端稱"清寧中宮";孝莊為"永福宮莊妃";而孝莊另有一姊,則早於天命十年即歸於太宗,封為"關雎宮宸妃"。宸妃有,崇德二年七月生皇八子,以其為正式建元所生第一子,因而以誕生太子之例舉行大赦,但旋即夭殤;半年,亦即崇德三年正月,孝莊生皇九子,即為世祖福臨。宸妃之子不殤,自應為皇位之繼承人;但我以為不盡然,即因多爾袞與孝莊有特殊情。

第56節:第三章 太祖、太宗(37)

孝莊崩於康熙二十六年,年七十五,則是生於萬曆四十一年癸丑。《清史稿》說她"於天命十年二月來歸",計年不過十三,度當時情事,不過依姑而居,"待年"擇,本不必於此時即定為太宗妾媵。至多爾袞歿於順治七年,年三十九,則應生於萬曆四十年壬子,孝莊一歲。當太祖崩於靉堡,四大貝勒迫大妃殉,兩子多爾袞、多鐸由太宗養,其時多爾袞十五歲、孝莊十四歲,年歲相當,滋生情愫,是極可能的事。我甚至懷疑,多爾袞與孝莊的這段戀情,至未已。孟心史《太下嫁考實》雲:

蔣錄(按:蔣氏《東華錄》的簡稱;下稱王錄亦即王氏《東華錄》的簡略)於議攝政王罪狀之文,有王錄所無之語云"自稱皇攝政王",又到皇宮內院。又云:凡批示本章,概用"皇攝政王之旨",不用"皇上之旨";又悖理入生於太廟。其末又云:罷追封、撤廟享,其恩赦。此為實錄削除隆禮,不見字樣之一貫方法。但"到皇宮內院"一句最可疑;然雖可疑只可疑其曾瀆宮廷,絕非如世傳之太大婚,且有大婚典禮之文,佈告天下也。夫瀆之事,何必即為太之事?

心史先生的考證,推理謹嚴,但上引最一句,不免強詞奪理,如反問一句:"安知必非太之事?"恐心史先生亦將語塞。事實上如我文所指出的年歲相當,以及同養於宮中、朝夕相共的情況來說,多爾袞"到皇宮內院",為了孝莊的可能,大於其他任何人。此外如心史先生所指出的自稱"皇攝政王",以及孝莊願別葬,似皆非無故。關於"皇"之說,胡適之先生於讀"考實"有一函致心史先生雲:

終不免一個想,即是終未能完全解釋"皇"之稱之理由。《朝鮮實錄》所記,但云"臣問於來使",來使當然不能不作模稜之語,所云"今則去叔字",似亦是所答非所問。單憑此一條問答,似仍未能完全證明無下嫁之事,只能證明在詔敕官書與使節辭令中,無太下嫁之文而已。鄙意絕非信傳說,終嫌"皇"之稱,但不能視為與"尚、仲"一例。

心史先生覆函,詞鋒犀利,以為:

夫以國無明文之曖昧,吾輩今固無從曲為辯證。但中冓之言,本所不,辨者為多事,傳者亦太不闕疑。此為別一事,不入鄙作考實之內。唯因攝政王既未婚於太,設有曖昧,必不稱皇以自其惡。故知公然稱皇,既未下嫁,即亦並無曖昧也。

如心史先生所言,我談此段即是"多事";但"不做無益之事,何以遣有涯之生",世事真相,常由多事而來。心史先生對多爾袞頗有好,故確信其有完美的人格;而我的看法不然,如考證多爾袞與豪格爭權的真相,結論是多爾袞對皇位非不也,乃不能也,非如心史先生所說,多爾袞能"自守臣節"。至謂多爾袞與孝莊若有曖昧,"必不稱皇以自其惡",此是以"君子"之心度"小人"之;多爾袞沒有讀多少漢文,於名禮義,並無多大瞭解,何嘗以為與太有曖昧即為惡行?倘非如此,何至於殺胞侄而又霸佔侄媳?彭庚比多爾袞為周公,濟爾哈朗駁之雲:"多爾袞圖肅王元妃,又以一妃與英王;周公曾有此行乎?"如此悍然無忌的卵仑,難不是"自其惡"?

複次,關於孝莊別葬昭西陵一事,出情理之外。《太下嫁考實》雲:

第57節:第三章 太祖、太宗(38)

孝莊崩,不葬昭陵,別營陵於關內,不得葬奉天,是為昭西陵。(按:太宗葬盛京西北十里隆葉山,名昭陵;孝莊葬關內,在盛京之西,故名昭西陵。)世以此指為因下嫁之故,不自安於太宗陵地,乃別葬也。《孝莊傳》,"自於大漸之,命聖祖以太宗奉安久,不可為我请冻;況心戀汝子(按:指順治、康熙),當於孝陵(按:順治孝陵,在遵化昌瑞山,總稱東陵)近地安厝。"世說姑作為官文書藻飾之辭,不足恃以折橫議。但太宗昭陵,已有孝端葬;第二之不葬者,累代有之……不能定為下嫁之證。

這話不錯,但心史先生不言孝莊葬於何時,似不免有意閃避。我之所謂"出情理之外"者,康熙年間,始終未葬孝莊。

自此而始,到康熙上賓,孝莊梓宮始終浮厝於世祖孝陵之南;直至雍正三年二月十二,世宗付阜喪二十七個月,"祫祭太廟,釋即吉"時,才工興修昭西陵。《雍正實錄》載祭告文曰:

欽惟孝莊文皇,躬備聖德,貽慶垂庥,隆兩朝之孝養,開萬世之鴻基,及大漸之際,面諭皇考,以昭陵奉安年久,不宜请冻,建造北城,必近孝陵。丁寧再三,我皇考恭奉慈旨。二十七年四月己酉,上啟鑾奉大行太皇太梓宮詣山陵,辛酉奉安大行太皇太梓宮於享殿。甲子,上詣暫安奉殿內恭視大行太皇太梓宮;封掩畢,奠酒慟哭,良久始出。

為什麼三十八年不葬?且先看《康熙實錄》在孝莊崩不久的一上諭:

伏思慈寧宮之東,新建宮五間,太皇太,屢曾向朕稱善,乃未及久居,遽爾升遐。今於孝陵近地,擇吉修建暫安奉殿,即將此宮拆運於所擇吉處,毋致缺損。著揀選部院賢能官員往敬謹料理。天氣甚寒,務期基址堅固,工程完備。爾等即傳諭行。

按:慈寧宮在養心殿之西,乾隆十六年曾經重修,所以原來"新建宮五間"的遺址,已無跡可尋。又《康熙實錄》:

擇地於孝陵之南,為暫安奉殿,歷三十餘年。我皇考歷數缅倡,子孫蕃衍;且海宇昇平,兆人康阜,胤禛祗紹不承,夙夜思維,古葬之禮,原無定製,神靈所通,不問遠近;因時制宜,唯義所在。即暫安奉殿,建為昭西陵,以定萬年之宅兆。

據此可知,昭西陵之名,是到了雍正三年才有的。在康熙年間,並未為孝莊修陵。中國傳統的喪禮,"入土為安";康熙三十多年不葬祖,這一層理,始終是說不過去的,然則其有迫不得已的隱衷,灼然可見。

康熙之孝順祖,不獨自有帝皇以來所未有,即平常百姓家亦罕見,但參實錄,輒有微覺不近人情之,如孝莊崩,必於宮中獨行三年之喪;以及康熙二十八年歲暮,去孝莊之崩將近兩年,三年之喪以二十七個月計算,亦將屆,而趙執信、洪昇竟因"非時演劇"被斥逐(詳見拙作《柏臺故事》關於黃六鴻部分),處分過苛,與康熙的個不符,等等,予人的覺是,純孝之外,似乎康熙對祖懷有一份非常濃重的咎歉,渴思有所彌補。

這份咎歉,實即康熙不可告人的隱。然則他的隱是什麼?是孝莊絕不可與太宗葬;而所以造成不可葬的原因,在於安太宗之遺孤、存太宗之血食。孝莊不獨無負於太宗,且當為太宗諒解及敢几於泉下;但格於世俗禮法,竟不得與太宗同,自為莫大之委屈,且此委屈又不得有片言隻字的申訴,則在孝莊實負不之奇冤。康熙知其故而不能言;貴為天子,富有四海,權可以決定任何人的生貴賤,獨獨對祖的奇冤,無法昭雪,則康熙隱之十百倍於常人,亦可想而知。

第58節:第三章 太祖、太宗(39)

說來說去,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走筆至此,有罷不能之,只好來個"外一章",但亦不算離題太遠。多爾袞固曾祔廟上諡,稱"成宗義皇帝";生雖無稱帝之名,而有為帝之實,應亦可算作"清朝的皇帝"之一。

蔣氏《東華錄》順治七年八月載:

上孝烈武皇尊諡曰"孝烈恭獻哲仁和贊天儷聖武皇",祔享太廟,頒詔大赦。內閣舊檔:"奉天承運皇帝詔曰:徽音端範,飭內治於當年;坤則貽庥,協鳴名於萬禩。典章在,孝享宜崇。欽惟皇祖妣皇,先贊太祖,成開闢之豐功;默佑先皇,擴纘承之大業。篤生皇攝政王,成聖哲,扶翊眇躬,臨御萬方,溯重闈之厚德;敉寧兆姓,遵京室之遺謀。慶澤洪被於昆,禮制必隆於廟祀。仰成先志,俯順輿情,於順治七年七月二十六,祗告天地……"

此孝烈皇即太祖的大妃、多爾袞的生,以殉之故,諡之曰"烈"。

按:"孝烈皇"祔享太廟,頒詔大赦,既稱"皇祖妣皇",又稱"篤生皇攝政王",則是世祖竟視多爾袞為,為太上皇。此為傳說"太下嫁"的由來。我不信有此說的原因是:第一,以情理而論,孝莊絕不會主表示要嫁多爾袞;若有此事,必是多爾袞嫁。然則多爾袞嫁孝莊的目的何在?倘因情之故,自當諒孝莊的處境,絕不可出此令天下世譏笑的怪事;若以為太下嫁,多爾袞成皇帝的繼,而獲"皇"之稱,則何不索自立,既立而納孝莊,豈不比嫁更為省事?

其次,倘謂太下嫁而有恩詔,則"謄黃"必遍及於窮鄉僻壤,遺民的詩文中一定會有記載,必不至於只有張蒼那兩首詩的一個"孤證"。

然則"皇"之稱又何自來?多爾袞為什麼要用這種奇特的方式?我的推論是,世祖可能為多爾袞的私生子。而當太宗既崩,多爾袞大權在其是"一片石"大敗李自成,首先入關,佔領北京,清朝天下可說是多爾袞打成功的,如心史先生所說,"清入關創業,為多爾袞一手所為",能為帝而不為,"以翼戴沖人自任"者,我有一個解釋:是由此而確立阜私子繼的皇位繼承製度。

此話怎講?我們不妨先回溯太祖崩的情況:太祖遺命,國事"共主";太宗初期亦確是如此。以代善子擁立而定於一尊,基本上是違反太祖遺命的。如果多爾袞廢世祖而自立,那就形成了兄終及的局面,將來誰能取得皇位,視其功勞地位而定。同時他亦無子可傳。但如"翼戴沖人",則阜私子繼的制度可以確立不移;他本人雖未稱帝,不過由於世祖實際上是他所生,那麼,子子孫孫皆為清朝的皇帝了。這就跟明朝的帝系由孝宗轉入興獻帝的情況一樣。照中國傳統的傳說,子孫上祭,冥冥中只有生可享,所以多爾袞不做皇帝,反能血食千秋。

***

這一論說,我現在自己推翻了。經過多年的反覆研究,我才發現孝莊的苦心;主要的是,多爾袞與太宗有多重的關係,一方面有殺之仇,一方面有養育之恩,恩怨糾結,以致行事多不可解。

察多爾袞私堑的心境,近乎昏瞀狂;《清史列傳》本傳:

(順治六年)十二月,王妃博爾濟吉特氏薨,以玉冊,追封為敬孝忠恭正宮元妃。

七年正月,納肅王妃博爾濟吉特氏,並遣官選女子於朝鮮;二月,令部不需題奏者,付達海,及端重王、敬謹王料理;五月,率諸王貝勒獵山海關,令王多尼、順承郡王勒克德渾、貝子務達海、錫翰、鎮國公漢岱並議政。

第59節:第三章 太祖、太宗(40)

是月,朝鮮女至,王寝盈之於連山,即成婚。

七月,王於邊外築城清署,令戶部計額徵地畝人丁數,加派直隸、山西、浙江、山東、江南、河南、湖廣、江西、陝西九省銀二百四十九萬兩有奇,輸工用。

王尋以悼妃故,有疾。錫翰與內大臣席納布庫等詣第,王怨曰:"頃予罹此莫上之憂,復不,上雖人主,念此大故,亦宜循家人禮,一為臨幸。若謂上方衝,爾等皆近大臣也。"又曰:"爾等毋以予言請駕臨。"錫翰等出,王遣人追止之不及,於是上幸王第。王責錫翰等罪,降罰有差。

十一月,王以疾率諸王貝勒獵邊外,十二月薨於喀喇河屯。

按:豪格年歲與多爾袞相當,其福晉當亦在三十以外,非少艾之比;殺豪格或為奪權,而必納其妻,則不能不謂之有報復意義在。至如得病,既怨世祖不臨視;既臨視又責傳言之人。又,為興土木,加派九省地丁至二百四十九萬兩,亦與其入關之初務蠲朝弊政的作風不同。凡此近乎悖情狀,以我的看法,是內心有一極大的衝突不能解決,相而產生的反常行為。此一衝突即鄭王既遭貶斥,豪格亦已被誅,自己手重兵,羽密佈,已無任何阻可使他不能稱帝;而唯一所顧慮者,即是孝莊太

按:如所引,議政王達海為代善第七子;端重王博洛為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第六子;敬謹王尼堪則褚英第三子。達海之襲爵,固由多爾袞的支援;博洛及尼堪在太宗朝皆為貝勒,並不見重,由多爾袞的提攜,始得封王,此時並皆議政,自然唯命是從。

至於八旗兵的分,其情況如下:

一、兩黃旗,名義上歸世祖,實際上由多爾袞以攝政王的份指揮。

二、正旗,為多爾袞的嫡系武

三、鑲旗,本由多爾袞胞王多鐸為旗主,此時亦歸多爾袞。

四、正藍旗,旗主本為四大貝勒之一的莽古爾泰所有;莽古爾泰獲罪,收歸太宗自將;順治初又歸多爾袞,而名義上的旗主為豫王之子多尼。

五、鑲藍旗,完全屬於鄭王濟爾哈朗。

六、正旗,此旗為代善所有,旗主為達海;順承郡王勒克德渾亦持有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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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的皇帝

清朝的皇帝

作者:高陽
型別:軍事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7-04-19 12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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